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贵德县位于青藏高原的青海省,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的过渡地带。黄河自西向东横贯县境中北部,流程76.8公里。全境沟壑纵横,山川相间,呈现多级河流阶地和盆地丘陵地貌。地势南北高,中间低,形成四山环抱的河谷盆地。海拔最低的松巴峡口2710米,最高的阿尼直海山5011米,县城海拔2200米。贵德深居内陆,属高原大陆性气候,光照时间长,太阳辐射强。春季干旱多风,夏季短促凉爽,秋季阴湿多雨,冬季漫长干燥,气温日差较大。年平均气温7.2℃,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4℃,极端显低气温-23.8℃。年平均降水量251-559毫米,全年无霜期258天,作物生长期223天,年日照时数为2928小时。